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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多氟烷基物PFAs62项图1

全氟/多氟烷基物PFAs62项

2022-04-06 15:41IP属地 广东7570询价
价格 面议
发货 付款后3天内  
品牌 广电计量
该产品库存不足
产品详情
         由于PFAS具有极其稳定的化学结构和独特的化学特性,兼具防水性及防油性,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品和消费品,并由此成为一种长寿物质(被称为“永恒的化学物质”)。
        为保证生活环境安全,广电计量开展全氟/多氟烷基物PFAs检测服务,迅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近距离、本地化的专业的一站式服务。
 

服务简介:

        PFAS的英文全称是per/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即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是一系列的合成有机氟化物总称,由于特殊的理化性质而被经常用于制造具有防污、防水、防油脂等要求的日用品。自 20 世纪 40 年代以来,PFAS 已在全球多个行业制造和使用。人们可以在以下常用的产品中找到PFAS的身影,如不粘炊具、去污剂和防水剂、油漆、清洁产品、食品包装以及消防泡沫等。
 
        近年来,环境中广泛存在的PFAS以及相关暴露所带来的负面健康影响包括在动物体内表现出的脂类代谢、甲状腺激素水平和免疫系统受损等危害。因此,越来越多的全氟物质纳入到法规的管控,执法机构同时加大了对全氟物质的执法力度和监管程序,建议企业尽早结合法规的管控要求,调查产品中全氟物质的合规性,以确保投放各国市场的产品满足法规的管控要求。
 
        为了有效避免PFAS带来的危害,保证产品满足法规要求,广电计量化学分析中心具备齐全的PFAS检测能力,可协助企业制定PFAS的检测方案,有效应对。
 

服务内容:

· PFAS 全氟/多氟烷基物质测: 测试方法:CEN/TS 15968:2010
· PFOA+PFOS 含量测试:测试方法: US EPA 3550C及CEN/TS 15968:2010/ GB31604.35
· PFOA+PFOS溶出量测试:依照欧盟 (EU) 及德国标准 (LFGB) 之食品接触材料法规(FCM) 测试,可选择模拟液及温度条件,测试方法: EN 13130
· 具备PFAS全球法规解读以及为各主机厂提供培训法规技术能力;
· 能为客户提供PFAS物质测试和风险物质评估,可评估整机产品法规定义内的风险材料,并给予一站式的测试方案;
· 可为客户定制其它有害物质管控方案;

 

测试周期:

整机7个工作日,原材料5个工作日
 

测试标准:

CEN/TS 15968:2010 
 

适用产品:

各类包装材料、防污和防水织物,不粘产品(如带聚四氟乙烯涂层不粘锅)、纸张涂料、抛光剂、 蜡、油漆、清洁产品和泡沫灭火器、地毯、化妆品、皮革、电子电器、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消防泡沫、软垫家具、防水服装和设备等。
 

PFAS管控法规:

国家地区 管控法规 管控要求
欧盟 POPs((EU) 2019/1021) 欧盟POPs法规((EU) 2019/1021)及其修订法规(EU) 2020/784将全氟辛烷磺酸 (PFOS)及其衍生物,全氟辛 酸(PFOA)及其盐和全氟辛酸(PFOA)相关物质纳入附录I禁用物质清单。
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 REACH法规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SVHC)中有多种PFAS物质,包括全氟辛酸(PFOA),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 盐,全氟癸酸(PFDA)及其钠盐和铵盐,全氟丁烷磺酸(PFBS)及其盐等物质。
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 在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中限制全氟羧酸(C9-C14 PFCAs)及其盐类和C9-C14  PFCAs相关物质。
丹麦 丹麦第681号命令 2020年5月27日,丹麦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第681号命令丹麦已宣布食品包装禁用PFAS,禁止在食品接触用 纸和纸板材料及物品中使用PFAS物质,并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美国 包装指令TPCH 美国包装法案TPCH更新《包装材料中有毒物质控制示范法规 (Toxics in PackagingClearinghouse Model  Legislation)》,将PFAS和邻苯二甲酸酯纳入TPCH的管控物质清单中,要求PFAS不得检出
加拿大 SOR/2012-285  SOR/2016-252 加拿大《禁止特定有害物质法规》(SOR/2012-285,及其修订法规 SOR/2016-252)限制PFOA、其盐类及其 前驱体,长链全氟羧酸、其盐类及其前驱体(LC-PFCAs),PFOS、其盐类及其前驱体的使用。
美国加州 加州65(California Proposition 65) 2017年11月,加利福尼亚州将PFOA和PFOS添加到65提案的化学品清单中。除非获得豁免,否则自2018年11 月起,企业必须标示明确合理的警告。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发表声明, 宣布拟将全氟辛酸
(PFOA; CAS 335-67-1)列入加州65号提案致癌物清单,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1年5月3日。
加州有毒物质控制部宣布在加利福尼亚州制造、进口、分销、销售或组装含有PFAS 地毯的企业必须在 2021 年 8 月 30 日之前 向有毒物质控制部DTSC提供处理产品通知 (PPN)
加州AB 1200法规 2021年10月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签署AB 1200法规,该法规旨在限制植物性食品包装中的PFAS,并且要求披露炊具中 指定的化学品清单。该法规将从2023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
丹麦 “丹麦第681”号命令 2020年5月27日,丹麦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第681号命令丹麦已宣布食品包装禁用PFAS,禁止在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 物品中使用PFAS物质,并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美国 旧金山第201-18号法令 2018年8月初,旧金山批准了第201-18号法令,禁止使用含有PFAS的一次性食品接触材料。新规定于2020年1月1日开始生效。
  2018年,华盛顿州禁止在食品包装和消防泡沫中使用PFAS。
缅因州H.P.1113-L.D.1503法案 2021年7月26日美国缅因州议会目前通过了法案H.P.1113-L.D.1503成为法律,旨在阻止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污 染。在生效日期后,禁止在缅因州销售或分销以下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产品:地毯或小地毯,织物处理物:2023年1月1日, 其他消费品:2030年1月1日,如果确定目前无法避免使用PFAS,则可免除对消费品的禁令。申报:从2023年1月1日起,对于 在缅因州销售的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产品,制造商应向环境保护部提交一份书面通报。合格证书:当环境保护部怀疑产品含 有故意添加的PFAS时,制造商需要提供证书以证明产品不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
康涅狄格州21-191号法案 康涅狄格州通过了21-191号法案,禁止销售和分销故意添加全氟烷基或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食品包装及食品包装的部件。 该法令还禁止使用具有PFAS同等或更大危害的替代化学品。该法令的要求于2024年1月开始生效。
中国 中国POPs 2019年3月11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禁止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林丹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公告》,自2019年3月
26日起,禁止全氟辛基磺酸(PFOS)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除可接受用途外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
GB 9685-2016 国内的标准GB 9685-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对纸盒类、塑料类和不粘锅涂层等部分材料中的PFOA和 PFOS进行了管控。
日本 化审法(CSCL) 日本中央环境委员会建议将PFOA、其盐类及PFOA相关物质纳入日本化审法(CSCL)中定义的I类物质,禁止其进口、生产和销 售。
(咨询客服获取详细的检测项目清单及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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